2005年1月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国道拿获一串“路耗子”
本报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陈镇南

  本报讯 昨天上午,由104国道绍兴段“南连北建”续建工程受贿串案中牵涉出来的绍三线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原工程科长陈水乔,因涉嫌受贿10余万元被绍兴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此前,在该工程受贿串案中,绍兴市市郊公路段原段长姚夫华、绍兴市公路管理段原副段长王少中、该工程西线指挥部原副指挥吴海明因收受贿赂,于2004年12月31日相继被绍兴市越城区法院判处8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6月,绍兴市检察院反贪局掌握了一条线索:时任该工程西线指挥部原副指挥的吴海明经常到绍兴县某镇报销发票。为此,侦查人员对吴海明立案侦查,不料挖出一串“路耗子”:绍兴市市郊公路段原段长姚夫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体包工头金某和任某在承接工程中谋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贿赂11万余元;姚的手下、绍兴市公路管理段原副段长王少中,在1997年至2003年间,收受现金、物品共22万余元;该工程西线指挥部副指挥吴海明,也在承包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6万余元。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